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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 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16来源:吉德环保工程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

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重庆市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九年六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重庆市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

电话:023-61353555

传真:/

传真:/

邮编:400800

邮编: 400700

地址: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

地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冯时行路290号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

主要产品名称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摩托车零部件10万套、汽车零部件3万套。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摩托车零部件10万套。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5

开工建设时间

2015年8月

调试时间

2018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8月21日~23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重庆市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重庆市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3030.5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5万元

比例

0.49%

实际总概算

2000万元

环保投资

15万元

比例

5%

建设概况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位于佳劲机车产业园东侧11#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6726.1㎡,建筑面积为3054.56㎡,建设有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一条,年产摩托车零部件10万套。项目劳动定员15人,采用一班制,8小时/班,全年工作30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万盛经开区环保局以“渝(万盛经开)环评通[2014]052号”下达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公司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于2015年编制完成了《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等相关规定,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启动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委托重庆市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实际生产情况、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内容,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拟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   重庆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至23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污染源监测。


1.1 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1122日施行;

10)《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   号,2000222日)。

1.2 地方法规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1771日起施行);

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0 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

4)《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渝府发[2005]36号)。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9号)

1.4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016年);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万盛经开)环准【2015】046号;

3)建设单位提供的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评价文件审批后进行了修订(或新颁布)的现行标准,将采用现行标准进行校核。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5废水排放标准

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本次验收废水应经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孝子河。本次验收废水

表1-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pH无量纲 其它(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类别CODSSNH3-N石油类三级50030045#20

 #注: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

 

表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污染物COD(mg/L)SS(mg/L)NH3-N(mg/L)石油类(mg/L)标准限值602083

 

1.6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焊接烟尘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7中“影响区”排放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2。

表1-3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18-2016)

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气筒m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00151.5周界外浓度*高点1.0

1.7 噪声控制标准

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  

位置类别昼间dB(A)夜间dB(A)各厂界3类6555

1.8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2.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2.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重庆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场地已经平整,地块西临在建纵四路,西面700m处为已建成市政主干道,地处平山组团南部,交通较为方便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1.2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环境敏目标

经现场勘察,该项目选址未发生变化,无新增或减少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与环评阶段调查结果一致,未发生变化。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影响因素序号敏感点与工程关系特性验收阶段变化情况方位*近距离(m)大气环境 1新万盛车站西南220/与环评一致2佳劲机车产业园职工公寓西380813户约2602人(待建)已建3规划居住用地北820/与环评一致4平山安置小区西南1050400户约1400人与环评一致5温泉村西1700250户约875人与环评一致6赵家坝东北1600150户525人与环评一致7温塘村西南1850234户约819人与环评一致8麒麟村东南19001239户约3197人与环评一致9峡口坝东南220080户约280人与环评一致废水10孝子河东南1000Ⅲ类水域与环评一致

2.1.3项目平面布置

项目地块呈长方形,仅建设有一栋独立单层厂房和1座门卫室,厂房有西向东依次布置办公、仓储区和生产区。生产区内并排布置1条生产线,由东向西展开,保证工艺流程的顺畅紧凑,减少物料的输送流程,同时考虑高噪声设备影响,冲床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中部。

生化池布置在厂区西南侧,紧邻在建纵四路,有利于废水就近排放;焊接工序旁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一般固废堆放点布置在厂房西南侧,紧邻厂房大门,便于废物外运与管理。

厂区入口位于西侧,紧邻在建纵四路,便于原料与产品的输入输出。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有利于控尘和降噪。

项目平面布置实际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因企业未设置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无危险废物产生,因此为设置汽车零部件生产区域及危废暂存点,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及批复发生了部分变化。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6726.1m2,总建筑面积3054.56m2,建设1栋单层门式轻钢联合厂房和1间门卫室,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035.76m2,利用该厂房设置了一条摩托车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配备冲床、焊机、钻床等设备;整个厂区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配套建设生化池、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表2-2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设计内容一览表

工程分类组成环评设计中建设内容实际与环评对比情况主体工程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1条,利用厂房北面部分进行建设,生产线由东至西依次展开,生产规模为10万套,配备冲床、焊接、钻床等设备与环评一致汽车零部件生产线1条,利用厂房南面部分进行建设,生产线由东至西依次展开,生产规模为3万套,配备冲床、剪板机、钻床等设备未建设配套工程办公用房布置在厂房西北侧,建筑面积200m2 与环评一致门卫室1F,1间,建筑面积18.8m2 与环评一致公用工程供水本工程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给水管网供给,给水管道为DN200与环评一致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綦万高速南面,再经过冲沟进入孝子河与环评一致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引入一路10kv电源至项目区配电房,再由厂区配电房引0.22/0.38KV电源至各用电单元与环评一致配电房布置在厂房西北侧,建筑面积5m2,为10/0.4kv变配电所与环评一致仓储工程原料堆放区位于厂房东侧,建筑面积200m2,用于堆放原料板材与环评一致产品堆放区位于厂房北侧,办公用房以东,建筑面积200m2,用于堆放产品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生化池1座,位于厂区西南侧,处理能力为10m3/d与环评一致隔油池1个,容积为2m3,用于收集处理车间清洁废水与环评一致废气处理焊机配备一套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捕捉效率50%,净化效率99%,烟尘经净化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生化池臭气经引至厂房西南侧屋顶排放与环评一致固废处理1)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2)厂房西南侧设置面积为50m2一般固废堆放点;3)厂房西南侧紧靠一般固废堆厂处设置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堆放点,采取“三防措施”与环评一致

 

2.3主要设备

项目实际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环评阶段实际与环评对比情况数量单位规格1剪板机1台Q11-4/2000与环评一致2钻床5台Z3080/25与环评一致3冲床11台80~200T减设4台4CO2保护焊5台NBC-2708与环评一致5折弯机1台WC67Y-40/2000与环评一致

2.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本项目生产摩托车零部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现场核实,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如下。

表2-4 原辅材料利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年用量贮存量备注与环评一致性1冷轧板t/a50050外购与环评一致2ER50-6焊丝t/a1.50.15外购与环评一致3机油t/a0.50.1矿物油与环评一致4磨削液t/a0.50.1矿物油无磨削液使用5二氧化碳瓶/a3010瓶40L/瓶与环评一致

2-5 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环评文件使用量实际使用量与环评一致性1电64万KW·h/a64万KW·h/a与环评一致2水1713.4m3/a1713.4m3/a与环评一致

2.5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运营期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年新鲜用水量约1713.4m3/a,依托园区公共设施供给。项目总的用水量、排水量详见表2-6。

表2-6 项目营运期用水量、污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用水项目数量用水标准日*大用水量(m3/d)年用水量(m3/a)1生活用水15人50 L/人·d1.54502清洁用水3035.76m21 L/m2·d3.049.123绿化用水(每周两次)1138.4m22L/m2·d2.283004未预见用水(以上用水的10%)0.68 156.05合计7.51713.4

2.6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建设有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一条,产品包括摩托车零部件:平叉、车架消声器系列和灯支架系列等,除摩托车灯支架系列需要焊接外,其他产品均仅机加工即可,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示意图见图2-1。

工艺说明:

剪板:使用剪板机将原料冷轧钢板按产品规格剪切成规定的尺寸,该工序有钢板边角料及设备噪声产生。

冲压去边:利用冲床对工件冲压,去除多余的边角,该工序有边角料和设备噪声产生。

钻孔:利用钻床对工件钻孔,用于后期装配,该工序会有铁屑和设备噪声产生。项目原材料主要为3mm~5mm的冷轧板,原料厚度较薄,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冷却液。

折弯:应产品要求,部分产品需要使用折弯机弯折到一定程度,该工序将产生设备噪声。

CO2保护焊: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仅摩托车灯支架需要进行焊接,将两个已加工完好的工件进行焊接,采用CO2保护焊,使用ER50-6焊丝,该工序会有焊接烟尘产生。

2.7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已建成,其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按本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落实。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一条汽车配件生产线,减少了4台冲床。根据《重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渝环发[2014]65号)文件精神,以上变动不会造成污染加重,不会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对照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已落实。见下表

表3-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污染物类别治理措施排放去向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生化池园区污水管网车间清洁废水清洗废水园区污水管网废气生产废气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装置处置后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外环境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磨削液收集在危废暂存点暂存,由供应商更换无废磨削液产生废机油由供应商更换废机油废棉纱、废手套废边角料与铁屑收集在一般固废堆场存放定期外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分类袋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化池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定期清掏,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3.2环境管理

公司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基本满足要求。设有专门的档案册,不存在相关环保制度、文件和手续乱放现象。公司建立了环保档案,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各种管理制度等文件。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摘录):

4.1.1 项目概况

“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总用地面积6726.1m2,总建筑面积为3054.56m2,建设1栋单层门式轻钢联合厂房和1间门卫室,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035.76m2,利用该厂房并排设置两条生产线,配备冲床、焊机、钻床等设备;整个厂区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配套建设生化池、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30.5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4.1.2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1.3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重庆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从平山组团规划的角度分析,其定位为“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配套公用设施完善的综合工业组团”。重庆佳劲机车产业园项目位于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南部。主要建设摩托车整车生产及核心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新型三轮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型)生产基地,形成年产两轮、三轮、特种摩托及新型三轮乘用车等,本项目为摩托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使用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平山组团与佳劲机车产业园产业定位。

另外,项目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建500110201400042号),用地性质为M-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用地性质。

4.1.4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孝子河温塘断面pHCODBOD5NH3-N、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昼夜间噪声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1.5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水

项目清洁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处理,近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终进入孝子河;远期达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终进入孝子河。

2)废气

每台焊机配备一套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经净化处理后排放量较少,排放浓度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7中“影响区”排放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生化池臭气经专用排气筒引至厂房西南侧屋顶排放,同时应将生化池置于地下,上方及周围加大绿化面积,生化池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采取相应减震、隔声防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工程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磨削液、废机油和废棉纱、废手套在厂区危废堆放点,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和铁屑等存放于一般固废堆放点,定期外售;生活垃圾袋装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4.1.7 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排入孝子河,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227t/a,氨氮:0.0123t/a,项目总量指标按照《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4178号)相关要求获取。

4.1.8环境管理、环境监测

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明确职责,专人管理,切实搞好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1.9综合结论

综上,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生产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表及环境管理部门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无制约项目运行的重大环境问题,从环保角度本工程项目可行。

4.1.10 建议

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设方应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加强运营期的环保管理,应设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和污染源管理档案。

4.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在渝(万盛经开)环准【2015046号文件中审批内容如下: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
     
(一)做好废水处理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和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生产废水为车间清洗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要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修,提高使用率,用洒水抑尘、专人清扫场地散土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严禁超装、冒装,确保运输过程不散落;出入施工现场必须冲洗轮胎,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运营期: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厂房排风扇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及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避免夜间扰民,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置减震沟、建筑吸声、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废机油、废磨削液、含油废手套、废棉纱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点暂存,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废边角料、铁屑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采取“三防”措施,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到专人管理,定期巡查,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到我局办理环保设计方案备案手续。项目竣工投入试生产前,应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

三、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

()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表附件要求,擅自排放其他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公众参与及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 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5-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类别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依据方法标准号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废水COD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828-2017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石油类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5432-1995

5.2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人员能力

本次验收监测委托重庆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该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获得重庆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重庆市环保局企业环境监测资质认证,该监测单位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具有出具数据的合法资格。

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计量认证:验收监测采样、分析仪器均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采样规范:监测采样频次、时间、方法均按验收监测要求。

严格管理: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及记录。

样品监控:严格按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和分析。按规定加做平行样、加标样及外控样,实验室内做10%密码平行样或明码平行样、10%加标样、10%自控样、10%外控样以外,其他控制措施按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设备校核:噪声监测,测试前后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灵敏度相差不大0.5dB

数据审核:监测数据的计算、检验、异常值剔除等按国家标准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执行,数据及报告经三级审核合格报出。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6.1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现场调查,确定本项目验收监测的监测因子和频次。本次验收监测的监测因子和频次详见下表

6-1   监测项目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环保设施及采样点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噪声机械设备厂界外 1 米处,设4点厂界环境噪声连续监测两天昼夜各测1次废气无组织监控点检测2个点位颗粒物连续监测两天,3次/天废水废水总排口检测1个点位COD、悬浮物、石油类、氨氮连续监测两天,4次/天

6.2 验收监测点位示意图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点位具体分布见下图:

图 6-1 环境因素监测布点示意图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2018821~23日,我公司委托重庆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稳定。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摩托车零部件,监测期间实际2018821号生产工况达80%2018822号生产工况达80%2018823号生产工况达80%。满足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的生产负荷要求(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

验收监测结果:  

7.1 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7-1 企业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检测时间及点位频次监测结果(mg/l)石油类氨氮COD悬浮物     废水  8.22废水总排口10.4927.11023920.3728.01245630.4527.71114040.4927.113240平均值0.4527.511744   8.23废水总排口10.5827.71082820.4326.61133230.3328.21165540.4628.611832平均值0.4527.811439 评价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监测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7.2 废气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2

7-2企业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检测时间及点位频次检测项目标准限值单位     废气  8.22 Q1厂界东南侧1颗粒物0.097mg/m32颗粒物0.118mg/m33颗粒物0.117mg/m3*大值颗粒物0.118mg/m3 Q2厂界西北侧1颗粒物0.097mg/m32颗粒物0.118mg/m33颗粒物0.078mg/m3*大值颗粒物0.118mg/m3   8.23 Q1厂界东南侧1颗粒物0.078mg/m32颗粒物0.097mg/m33颗粒物0.116mg/m3*大值颗粒物0.116mg/m3 Q2厂界西北侧1颗粒物0.039mg/m32颗粒物0.039mg/m33颗粒物0.058mg/m3*大值颗粒物0.058mg/m3 评价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监测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7.3 噪声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3

7-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点位昼间dB(A)夜间dB(A)2018.8.212018.8.222018.8.212018.8.22厂界噪声N1厂界北侧60.264.643.643.4N2厂界东侧63.361.347.144.8N3厂界南侧61.162.046.345.9N4厂界西侧60.062.648.444.9评价标准6555评价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监测点的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7.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企业验收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7-4

7-4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项目污染因子废水总量(m3/a)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总量控制(t/a)废水COD17131320.000230.1227悬浮物560.000095-石油类0.580.0000099-氨氮28.60.0000480.0132

7.4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由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的验收执行标准,本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无居民投诉,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8.1项目概况

“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总用地面积6726.1m2,总建筑面积为3054.56m2,建设1栋单层门式轻钢联合厂房和1间门卫室,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035.76m2,利用该厂房并排设置两条生产线,配备冲床、焊机、钻床等设备;整个厂区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配套建设生化池、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8.2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鑫代卯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有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1条。

8.3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实际建设工程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减设一条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减少了4台冲床。根据《重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渝环发[2014]65号)文件精神,以上变动不会造成污染加重,不会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8.4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是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为烟尘净化装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污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生化池,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内,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达标。

4)固体治理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

8.5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 -2016)1排放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标准。

8.6环境管理

项目环保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保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建立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8.7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建厂进行生产,主要从事摩托车零部件生产,该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程度小,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预测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企业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根据调试期间的监测资料,企业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8.8综合结论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鑫代卯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指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8.9建议

1)加强对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

2)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雨污管网图

附图4 企业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 建设项目批准书

附件2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3 规划许可证

附件4 项目投资备案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佳劲机车产业园11#地块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汽摩零部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摩托车零部件10万套、汽车零部件3万套

实际生产能力

摩托车零部件15万套

环评单位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单位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渝(万盛经开)环准【2015】046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5

竣工日期

2018年12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重庆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重庆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验收单位

重庆吉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重庆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80%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30.5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5

所占比例(%)

0.49

实际总投资(万元)

3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5

所占比例(%)

5

废水治理(万元)

5

废气治理(万元)

4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废治理(万元)

1

绿化及生态(万元)

1

其它(万元)

2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间


运营单位

重庆鑫代卯机械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00110305121292Y

验收时间

2019.6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

(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
  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
  减(12)

废水

1713












COD


132

500




0.00023



0.1227



悬浮物


56

400




0.000095



-



石油类


0.58

5




0.0000099



-



氨氮


28.6

45




0.000048



0.0132



废气











烟尘













工业固体废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13370709000